【海关监管规定】
海关总署从2010年9月1日起,开始执行新的邮件征税标准(2010年第43号 “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”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publish/portal0/tab399/info231089.htm)
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个人寄自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
个人邮寄进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邮运进口的商业性邮件,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*通常海关会按照“奶粉2.5公斤免税;5公斤内免退”的原则执行,请务必注意。如有会员未被海关抽查,有一定的运气成分。
【同一收件人短时间内不要多次海淘】
对于同一收件人如果短时间内多次海淘,虽然一次计算没有超过限值,但海关有理由怀疑客户个人自用的合理性,怀疑客户可能涉嫌再次销售。
【如实申报内件信息】
如实申报内件信息,低报、瞒报都会影响海关的查验,并可能导致海关按最严格和最高征税标准征税。【海关开箱查验和扣留】
海关对于可疑或应税邮件有权利开箱查验,邮政部门配合海关开拆和封装邮件,全程在海关监管下操作。
【海关查验时限】
由于进口邮件量较大,且应税邮件量持续增加,海关需要通过X光机或开箱等方式查验进口邮件,对于需要当面检查或补交文件的邮件,需要收件人到海关验放大厅办理相关手续。这会增加邮件在国内的处理时限。
【国内运输时限】
根据国内航空安全部门的规定,液体、粉末状物品未经认证不允许航空运输。因此海淘族购买的奶粉、化妆品、酒类等在国内无法通过飞机运输,只能通过陆运经转,这也导致此类邮件国内投递时限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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